114學年本系進修學士班甄試入學面試場次時間表暨注意事項公告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進修學士班
114學年度甄試入學面試場次時間表暨注意事項
一、面試日期:114年6月7日(星期六)
二、報到地點:本校台北校區教學大樓2樓201教室外報到處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三、應備證件:須持准考證(請自行於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及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有照片的健保卡或駕照)辦理報到。請勿使用證件照片或影本。如經查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者,一律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不得要求退費。
四、面試報到梯次時間表(點此下載),不開放提早報到。請一律依排定之報到時間辦理報到。
五、試務聯絡人:李助教,電話:02-86741111轉67410。
面試當日連絡電話:02-25024254轉18261
六、注意事項:
(一)面試當天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自行預估尋找停車位的時間。因民生校區工程施作中,請務必提早到達並依施工圍籬動線進入。
(二) 請依各場次報到時間辦理報到,不開放提早報到,超過報到時間10分鐘者,若無正當或不可抗力因素(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即取消面試資格。當天未參加面試,概以缺考論。
(三)面試當日不接受抽換或補增資料,面試考生無須另行準備審查資料。
(四)手機、手環等電子儀器通訊產品,於面試過程中請關機。
(五)面試當天不需盛裝打扮,服裝儀容端莊整潔即可,應屆畢業生穿著高中校服亦可。
(六)面試當日考生及家長休息室設於教學大樓3樓302教室。為維護上課品質與考場秩序,請家長親友勿於考場外大聲交談或喧嘩。
(七)考生不得有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或威脅試務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與家長請勿和試務人員做非必要之攀談。
(八)考生如有本注意事項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法意圖之行為時,由試務人員予以登記,並提送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九)依教育部「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九條規定:各校考試採面試、術科或實作方式者,應以錄音、錄影或詳細文字紀錄。本次面試採全程錄音方式記錄。
(十)其他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系網頁最新公告或於當日試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