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博士班招生考試變動預先公告
110.03.18
個人資料表請於首頁公告中下載WORD檔案後依格式填寫。
109.09.28
本系自110學年度起將調整招生簡章中「應交報考資料及郵寄方式」相關規定如下:
一、本校博士班招生報名表正本1份、影本4份(完成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須黏貼 2 吋彩色照片)。
二、考生個人資料表(請於本系網頁下載)正本1份、影本4份(以 A4 紙張打印)。
三、碩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影本;應屆畢業生請附 109學年度第 2 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四、碩士班之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影本4份(碩士班成績單須含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成績; 如為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年起至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之歷年成績單;同等學力報考者若無碩士班成績單,以其他相關成績單認定)。
五、攻讀博士學位研究計畫書一式 5份(以 A4 紙張打印)。
六、學術成果: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學位論文初稿)及已發表之學術著作(例如有審查制度之期刊論文、專書論文、學術研討會論文、以及其他學術著作等)。
七、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曾經參與學術研究計畫(檢附成果報告書封面及計畫主持人簽署證明書)、學術性獎勵事蹟、其他事蹟等。
考生個人資料表之格式內容亦預先公開(點此下載),供考生預先準備時參考。
110年度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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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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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研究生: 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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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生: 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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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 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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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4 公告
本系碩士班學生請於109年1月10日前以電子郵件或親自至本系辦公室回覆申請逕讀博士班之意願。電子郵件通知已寄至本系碩士班學生於學生資訊系統所留電子郵件信箱。
本系自108學年度起開放碩士班學生申請逕讀博士班
♦相關法規及申請表請參考:法規彙編→教務法規
♦實施方式依本系107學年度第2次系務會議決議:「每年1 月初或該學期期末考期間調查碩士班學生意願,若均無學生表達申請意願,則以足額填報博士班一般生招生名額。若有1 位表示意願,則保留1 位名額,以「足額減1」之名額提報;若有2 位以上表示意願,因辦法中名額至多以2 名為限,則保留2 位名額,以「足額減2」之名額提報招生考試。保留名額運作則依本校博士班簡章總則之規定:「系所已預先扣除逕讀博士班之名額;若逕讀博士班之名額於招生考試放榜前產生缺額,其缺額得併入正取生名額;若逕讀博士班之名額於招生考試放榜後產生缺額,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辦理。
110年度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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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名額 :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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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研究生:4 名(內含逕讀博士班名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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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生: 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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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生: 0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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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式、內容:(未盡事宜請參考本校招生資訊網招生簡章,請點此連結)
招生考試
( 一 ) 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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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者(含應屆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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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部訂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者
( 二 ) 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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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 50%(書面審查內容項目及各項佔分比例為:碩士班歷年成績 20%、學位研究計畫書 35%、學術成果 35%、其他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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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 50%
( 三 )應交報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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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博士班招生報名表正本1份、影本4份(完成網路報名後自行列印,須黏貼2吋彩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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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個人資料表(點此下載)正本1份、影本4份(以A4紙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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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證書(或證明書)影本;應屆畢業生請附109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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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之歷年成績單正本1正本1份、影本4份(碩士班成績單須含碩士學位論文考試成績;如為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年起至109學年度第1學期之歷年成績單;同等學力報考者若無碩士班成績單者,以其他相關成績單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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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研究計畫書一式5份(以A4紙張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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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成果: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學位論文初稿)及以發表之學術著作(例如有審查制度之期刊論文、專書論文、學術研討會論文、以及其他學術著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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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利於審查之相關資料,例如曾經參與學術研究計畫(檢附成果報告書封面及計畫主持人簽署證明書)、學術性獎勵事蹟、其他事蹟等。
( 四 ) 本年度招生考試工作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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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公告簡章日期:11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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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面試名單日期:110年4月30日(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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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日期:110年5月5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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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時間:依公告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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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試地點: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公共事務大樓4樓
( 五 )備註:書面審查成績達最低標準者,由本系另行擇期面試,面試名單及日期將公布於本系網頁及公佈欄,不再個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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