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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課程

課程目標:
係為了增加同學對本系相關領域各單位組織架構、運作狀況與工作內容之瞭解,特安排同學至實習單位進行實習,並藉此培養溝通協調、合作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課程操作方式與各項作業時間點:
(以109學年度為例,此為流程說明僅供參考以便理解整個實習課程運作流程,當年度實習單位等等資料請依當年度公告為準)

#110.02.20-->(1)新增實習單位,編號86-93,修正請見實習單位清單(EXCEL檔);(2)修正第一階段申請表(須面試),配合第(1)點新增實習單位;(3)新增第二階段申請表(免面試);(4) 新增實習課程講座活動海報(含3/2面試準備與技巧講座)
#110.02.23-->(1)新增實習單位,編號94-96,新增實習地點資訊,請見實習單位清單(EXCEL檔);(2)新增1100223實習課程說明簡報檔;(3)面試時間資訊(尚未確認者,待確認後修正);(4)新增0329實習單位確認說明會地點(公216大會議室)。
#110.02.25-->(1)修正須面試申請表(第一階段);(2)修改面試時間資訊(新增國泰建設面試時間);(3)新增提醒訊息:由於本課程選課名單須待確認實習單位後才能於3月31日將修課名單送給學校,所以在此之前各位同學應自行檢視不含本實習課程之本學期學分數應達規定之16學分,避免最後因故未能修到本課程而造成註冊未完成之困擾。
#110.03.02-->(1)修改面試時間資訊(新增自強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航測部門、雍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兆豐銀行) 信託處);(2)需面試之實習單位申請表務必依公告之表格填寫,若有其他文件可另附;(3)若有修習測量實務課程者擔心修課時間與實習時間衝突者,請洽政新助教詢問;(4)3月2日面試準備與技巧講座活動簡報檔,請見附檔;(5)申請前往新北城鄉局實習者,請預先準備實習申請表、自傳(可利用須面試單位(第一階段)申請表第二頁),以及切結書等文件。

第一階段:確認實習單位與選課作業
(此為流程說明介紹,相關連結等請依該年度公告為準,本說明網頁不再放置連結,避免學生誤點)


#開學第一周(2/23-2/26)每天中午12:10-13:00舉辦實習課程講座活動(活動地點與內容請見活動海報
請點此下載)

    *2/23(二)將針對課程操作(包括申請、選課、實習單位等事項)進行說明。
    *2/24(三)至2/26(五)將邀請去年實習學長姐進行實習經驗分享,提供選擇實習單位參考。
     *3/02(二)舉辦「面試準備與面試技巧」講座活動,歡迎有興趣的同學報名參加(報名網址:掃描活動海報QR-Code)
。   


#3/2(二)至3/5(五)辦理須面試之單位實習申請(第一階段),須於3/5(五)前將申請表(請點此下載)交至系辦公室。
#3/8(一)至3/19(五)安排實習單位進行面試作業(
面試時間與地點請點此下載110.03.01修改,尚未確認者待確認後將修正更新。)

#3/2(二)至3/24(三)辦理免面試之單位實習申請(第二階段) ,須於3/24(三)前將申請表(請點此下載)交至系辦公室。
#3/26(五)下班前公告初步分配結果
**申請新北城鄉局實習同學,除了填寫第二階段申請表之外,請預先準備實習申請表(請點此下載)、自傳(可用第一階段申請表第二頁文件)、切結書(請點此下載),待確定實習名單後盡快繳交。

#3/29(一)中午12:10舉辦實習課程說明會(地點:216大會議室),協調並確認實習單位與組別,務必出席。
#3/31(二)由系辦將確認之各組選課名單送至課務組加入修課名單。

注意:
*實習單位確認後才選課,以免無單位實習,無成績可打。
*由於本課程選課名單須待確認實習單位後才能於3月31日將修課名單送給學校,所以在此之前各位同學應自行檢視不含本實習課程之本學期學分數應達規定之16學分,避免最後因故未能修到本課程而造成註冊未完成之困擾。
*截至目前提供之實習單位、名額、實習內容,以及108學年度實習同學簡報檔已上傳等相關資訊如附件(請點此下載),請自行點選參閱參考。
*另外,尚有部分單位在確認實習名額與內容中,待確認後將補上,並以其他顏色註明。
*若有意修習本課程者,務必參加2/23課程操作說明,並踴躍參加2/24-2/26實習講座活動。(講座活動請見活動海報檔案)

第二階段:學期間安排實習講座或參訪活動或前往實習(學期間實習)
#4-5月底前視情況安排實習單位到校介紹或安排至實習單位參訪。
#5月初回報實習期間,並提供投保相關資料。
#部分實習單位要求學期間實習,實習同學依其要求前往實習。

第三階段:學期結束後(暑期實習)
#學期結束前將舉辦實習行前說明會,說明實習注意事項與第一天報到時間窗口等資訊。
#學期結束後開始依各實習單位要求之時間或回報之實習期間前往實習。
#實習結束後一周實習生繳交實習手冊、實習報告等文件。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交實習評量。
#彙整實習手冊與實習評量後,由授課老師批打最後成績。

注意事項:
#限大三以上學生方可參加實習,應屆畢業生若選修此課,於實習完畢前不得要求提前給予分數。
#實習天數至少為22個工作天,同一實習單位同學應於同一時間進行實習(此部分於學期中確認)。各實習機構實習時數請參閱本系網頁公告,並需依各實習機構要求進行實習。
#本課程成績包括(1)機關督導之實習考核評量表佔70%;(2)參考修課同學繳交之實習日誌、實習報告及回饋表予以評分,佔30%。
#學生實習過程不需支付實習費用,支領任何薪津與否則視各實習機構實習條件而定。
#學生進行校外實習前,系上協助進行團體加保,若有高教深耕經費支應,將由該經費支出。
#已分發實習機構(關)之同學,除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外,應於規定之時間向機構(關)報到,且已分發者不得要求機構(關)變更實習內容或中途退出實習,否則本課成績以零分計。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至系辦公室詢問戴助教或李助教。

若有更新訊息將以不同顏色註記,並標註公告時間,敬請擬修課同學務必留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