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修學士班課程
•臺北校區系辦公室位於民生校區教學大樓7樓(A7F04),分機為18142或18146,學期中洽公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晚上6:30至8:30。寒暑假請逕洽三峽辦公室。[課程相關公告]
※本系109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全年課程開課時間表公告(點此),本表為暫定,確實時間請以本校課程查詢系統顯示為準。....20200723
※本系學生108學年度暑期欲申請暑修者請先閱讀注意事項(點此),本系在本校進修教育組公告本校暑修課程開課資訊後(六月九日)開始受理到外校暑修申請並核章,請勿提前送件,謝謝。
※國立臺北大學校定必修課程改革及重修方式對照表(學士班、進修學士班),點此連結。
※108學年度新生選課及抵免學分宣導(點此連結)
※109學年度第1學期進修學士班暨多元專長培力選課注意事項(點此連結)或至本校進修推廣部進修教育組網頁查詢。若在使用選課系統方面有疑義,亦請洽本校進修教育組課務人員(總機:02-25024654轉分機18258)協助。
※學生修習課程應注意相同名稱之課程僅能計入畢業學分一次,但可重複修課。重複修課時選課系統會提醒您為重複修課,請慎重考慮。
※學生於棄修必修課程時,請務必審慎思考,全年課程若棄修上學期,則無法修習下學期課程;若棄修大一、大二的必修課程,有可能造成大三、大四之必修課程因先修科目未修而無法修課,導致必須要延畢的狀況。有關先修課程規定請詳閱本系「專業科目課程規劃表」,若有疑問,請在棄修期限截止前至本系詢問助教。
※國立臺北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107學年入學適用(點此下載),107入學英文抵免相關說明(點此下載),107學年進修學士班「語文通識-大學英語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點此連結)
※105學年度開始本校校定必修已更改,修課規定與重補修方式請參考進修教育組之選課公告頁面。---20140801
※本系更名後之課程若再次修習,畢業學分僅能計入一次。例如:已修過「民法物權編(一)」2學分,又修習「民法物權」3學分,則於畢業學分計算時,僅能計入其中1科。-----20150122
※本系重補修課程辦法已公告,請詳「法規彙編」---20140801
※本系課程之「先修科目」要求,係指應先行修習完畢全部指定課程且成績不得為零分,若指定課程為全學年課程,須修完上下學期且任一學期成績不得為零分。若有其他規定者,將另行公告。
※先修課程必須先行修畢,若因轉學、轉系、輔系、雙主修等四種原因而須同時修習課程者,應於該學期加退選開始前先行至系辦進行選課諮商並提出書面申請取得相關授課教師同意後方可同時修習。
※選修課程由本系視當年度需要開課。通識課程可自二年級開始,自行調配時間修習。
※體育課為4學期必修0學分,第四年起體育選修,軍訓二年級選修,均給學分,但不計入最低畢業學分數內。
※選課相關事項,請注意學校網頁->進修暨推廣部->進修教育組 之相關公告,及系上所發布之相關法規與訊息。
舊制(學號101之前) | 新制(學號102以後) | ||||
年制 | 年級 | 最低學分 | 年制 | 年級 | 最低學分 |
四年制 | 1-3 | 9 | 四年制 | 1-3 | 16 |
4 | 5 | 4 | 9 | ||
五年制 | 1-4 | 9 | 五年制 | 1-4 | 9 |
5 | 5 | 5 | 5 |
[雙主修、輔系相關規定]
※雙主修學生修業規定(103學年度以後申請者適用):
※進修學士班輔系與雙主修修業規定(含修課計畫書格式),請點此下載。
※本系自101學年度起學士班輔系、雙主修修習資格為:
2.前兩學期成績班級排名在原班前百分之五十之學生為限。進修學士班比照辦理。
[抵免學分注意事項]
※各類抵免學分申請單書寫範例與注意事項(請點格式名稱):共同必選修、系專業科目、通識課程、雙主修輔系。
※本校抵免學分辦法(請點此連結),抵免前請務必熟讀。
※本系學生學分抵免規則(請點此)。
※【通知】進修學士班「語文通識-大學英語文課程」民生校區辦理抵免駐點時間,請點此連結學校公告網頁http://www.ntpu.edu.tw/chinese/newsUpdate_more.php?id=27894
※學分抵免簡要說明(點此下載)
※108學年度新生與轉學生選課輔導請在108年9月10日-12日晚上06:30-08:30至民生校區教學大樓七樓系辦公室找李助教,請備妥歷年成績單、本校學生抵免學分申請書以及詳閱相關說明(點此下載)
[課程介紹及課程表]
※主要專業課程:都市計畫、測量學(含實習)、地籍測量(含實習)、土地法、土地經濟學、不動產估價、不動產估價實務、不動產投資、不動產經營管理、土地政策、土地行政與管理專題、土地稅、土地稅法規、不動產金融、土地登記、等等。
※107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專業課程規劃表,請至 下載專區 網頁查詢。
※106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專業科目規劃表(點此)。自106學年度後以校定之專業科目規劃表替代原課程總表。
※105學年度新修訂學士班及進修學士班選修課程表(點此)
※105學年度進修學士班新生適用課程表(點此)
※104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新生適用課程表(點此)
※103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新生適用課程表(點此)
※102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新生適用課程表 (點此)
※101學年度進修學士班入學新生適用課程表(點此)
[畢業學分試算表]
※108學年度(105入學者),請至[表單下載]網頁下載使用,因校定必修與通識部分有更動已更新版本。已於109年2月29日以電子郵件發送已繳交試算表者之審查結果。
※107學年度(104入學者),請至[表單下載]網頁下載使用。
※106學年度(103入學者) (點此)
※105學年度(102入學者) (點此)
※104學年度(101入學者) (點此)
※103學年度(100入學者) (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