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人次:
12638
課程架構
進修學士班
本系畢業學分數至少為134學分。
本系課程結構可分為下列三部分,包括校定必修課程24學分、本系基礎必修課程61學分,以及一般選修課程49學分。
課程地圖
各部分課程說明如下。
各學年度入學新生請點選 下列 該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查詢。
113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請點此下載)
112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 請點此下載 )
111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 請點此下載 )
110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 請點此下載 )
109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請點此下載)
108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請點此下載)
107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請點此下載)
106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請點此下載)
校定必修課程(共計24學分)
1.語文通識課程:大一國文:經典閱讀與詮釋(4學分)、大學英文/適應大學英文(4學分)
2.向度通識課程:六大向度通識課程(至少16學分),六大向度中之任五向度至少各選讀1門。(通識教育課程架構連結)
注意事項:
1.104至109學年度入學者,110學年度以後入學者,因本校校定必修調整各有不同的要求,請參見下方連結之校定必修結構表。
2.自112學年度起,大一國文免修與抵免之相關規定,請詳中文系網頁或 (點此連結) 新規定
3.軍訓課、體育課不計入畢業學分。
詳細說明,請參見本校教務處課務組公告「校定必修結構表」:(連結點此)
本系基礎必修課程(共計61學分)
說明:課程設計以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考試為主要基礎
各年級基礎必修課程如下(半年或全年,學分):
一年級:都市計畫(全,4)、經濟學(全,6)、民法概要(半,3)、民法物權(半,3)、建築學概論(半,2)
二年級:統計學(半,2)、土地經濟學(全,4)、土地法(全,4)、測量學(半,3)、地籍測量(半,3)、不動產投資(半,2)
三年級:不動產估價(半,3)、不動產估價實務(半,2)、土地稅法規(半,2)、地理資訊系統(半,2)、土地登記(半,2)、土地登記實務(半,2)、不動產經紀法規(半,2)、信託法(半,2)、不動產稅務應用(半,2)
四年級:土地政策(半,2)、土地行政與管理專題(半,2)、不動產管理實務(半,2)
本系一般選修課程(33~49學分/109學年度以後入學者)
說明:
1.本系另開設各領域之相關課程,提供學生自行選修,以補充基礎專業知識及滿足多元興趣。
2.本系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含共同課程)共16學分。此外系(含共同課程)學分課程不包含通識教育、軍訓及體育課程。(適用108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107學年入學者為14學分,106以前為10學分。
3.本系學生修畢輔系或雙主修規定之學分,得採計為本系畢業學分中外系選修課程(含共同選修)至多16學分(108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適用)。本項雙重採計學分學生應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於大四提出書面申請。且應自行事先了解雙主修或輔系雙方是否皆同意雙邊採認。
4.可依照本校「學士班與進修學士班互選辦法」至日間學士班(三峽校區)選修課程。若擬修習之課程在日間部為必修者,僅限進修部大四學生可選修。
外系課程與共同科課程(0~16學分/109學年度以後入學者)
本系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含共同課程)共16學分。此外系(含共同課程)學分課程不包含通識教育、軍訓及體育課程。(適用108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107學年入學者為14學分,106以前為10學分。
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專案 (與錄取之學系學程隨班附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