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進修學士班112學年度甄試入學面試場次時間暨注意事項公告

  • 2023-05-19
  • 李 宜瑾

一、面試日期:112年6月3日(星期六)
二、報到地點:本校台北校區教學大樓4樓407教室門口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三、應備證件:考生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及准考證(請自行列印備妥)
四、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持准考證(請自行於招生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下載列印)及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有照片的健保卡或駕照)辦理報到。如經查為冒名頂替參加考試者,一律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不得要求退費,並應負法律責任。
(二)請依各場次報到時間辦理報到,不開放提早報到,超過報到時間,若無正當或不可抗力因素(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即取消面試資格。當天未參加面試,概以缺考論。
(三)面試當日不接受抽換或補增資料,面試考生亦無須另行準備審查資料。
(四)手機、手環等電子儀器通訊產品,於面試過程中請關機。
(五)面試當天不需盛裝打扮,服裝儀容端莊整潔即可,應屆畢業生穿著高中校服亦可。
(六)面試當天實施「自主配戴口罩」措施。考生倘為確診者(無症狀/輕症且快篩仍為陽性)或有發燒症狀,請主動事先告知試務人員,並配合本系各項防疫措施安排,移至備援考場視訊應試。
五、防疫公告事項
(一)因疫情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主治醫師判定為不可外出應試之確診通報病例者(即中重症患者),致無法參加面試時,請考生至遲於面試日前一天下午5時前(即6月2日下午5時前)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即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主治醫師開立判定為不可外出之證明文件,隔離治療日期須涵蓋甄試日期當天),主動以電子郵件告知並傳送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或照片給本系試務聯絡人李助教(ycli@mail.ntpu.edu.tw),電子郵件標題請註記考生准考證號碼與考生姓名,並電話聯絡本系後續處理。倘考生仍希望參與面試,應配合本系所採取之應變措施(本系調整之應變方式為視訊面試),細節將以電子郵件回覆。無法配合者視為不參與面試,可檢具證明後予以退費。
(二)倘因前開原因未參加面試且未提供相關證明者,將以「缺考」論處且不予退費。因個人因素出國而滯留境外無法返臺,無法參與面試者,視同缺考且不予退費。
(三)退費申請應於面試結束後一週內完成郵寄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四)以前開應變措施參與面試考生之書面審查、面試成績佔總成績比例,仍依簡章中本系分則之設定計算。
(五)考生為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主治醫師判定為不可外出應試之確診通報病例者(即中重症患者),倘有私自參加甄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甄試成績並通知政府相關單位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處理。
(六)面試當天實施「自主配戴口罩」措施,考生倘為確診者(無症狀/輕症且快篩仍為陽性)或有發燒症狀,請主動事先告知試務人員,並配合本系各項防疫措施安排,移至備援考場視訊應試。
(七)本校因應疫情發展若有相對應之最新說明或措施將隨時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連結點此)及本系網頁,請考生近期務必密切關注相關訊息佈達。
六、其他公告事項
(一)如不克前來面試或因故(需提出相關證明)需申請變更面試次序請於112年5月29日(一)下午5點前以電子郵件告知本系試務聯絡人。
(二)面試當日教學大樓4樓試場(西側)僅限考生進入,考生及家長休息室設於414教室。為維護上課品質與考場秩序,請家長親友勿於考場外大聲交談或喧嘩。
(三)面試當天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自行預估尋找停車位的時間。
(四)考生不得有威脅其他考生幫助其舞弊,或威脅試務人員之言行,違者取消其考試資格。考生與家長請勿和試務人員做非必要之攀談。
(五)考生如有本注意事項未列之其他舞弊或不法意圖之行為時,由試務人員予以登記,並提送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其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處分。
(六)依教育部「大學辦理招生規定審核作業要點」第九條規定:各校考試採面試、術科或實作方式者,應以錄音、錄影或詳細文字紀錄。本次面試採全程錄音方式記錄。
(七)其他如有未盡事宜,均依本系網頁最新公告或於當日試場公告。
七、面試報到梯次時間表(詳如附件檔案)
八、試務聯絡人:李宜瑾助教,電話:02-86741111轉67410。電子郵件(ycli@mail.nt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