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學程證書申請自113/09/30-10/25止
本校學分學程/微學程,採先修課,後申請認證制!
請符合申請學程證書規定者,依以下說明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申請作業!
想瞭解學分學程/微學程目前修課進度,或是想查詢有哪些學程可以申請認證,請參考學程系統【修課推薦】功能!
(修課推薦系統資料僅供參考,此為經系統初步比對,推薦可申請證書,惟實際認證仍須依各學程規定辦理。)
◆操作步驟:請於系統開放期間(9/30-10/25)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學程證書申請系統】→【修課推薦】查詢。
(請自行下載附件,參閱【學程系統操作手冊】)
◆申請時間:9/30-10/25止 (第4-7週)
◆申請地點:各學程設置單位(👉🏻請點此查詢各學程聯絡方式及辦公室位置)
◆申請流程:學生需檢附「證書申請單」+「各學分學程要求之證明文件」,向學程設置單位提出申請。
※請注意:
(1)本學期應屆畢業生(大四、延畢生)開放已修習中未取得學分之課程提出申請,非應屆畢業生僅開放以修習通過並取得學分之課程提出申請,請特別留意。
(2)「證書申請單」請務必從【學程系統】列印並簽名,並於10月25日17:00前繳交至各學分學程辦公室,否則視同未申請。
(3)申請證書前,惠請於系統內的[意見調查]中協助填寫「113-1學程優化意見調查問卷」,填問卷可抽禮券喔!(填答期間:09/30-10/25)
(4) 請同學特別留意,修習學分完畢並不會自動取得學分學程證書,欲獲取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請於申請時間內提出申請,以免影響權益!。
(5) 本學期赴外交換的同學,若有意申請學分學程證書,亦請於本學期申請時間(9/30-10/25)內於線上提出申請,並列印紙本申請單,簽名後掃描並e-mail給學分學程聯絡人以完成申請,若有疑問請盡速洽詢,切勿拖延至證書申請時間結束!(非出國交換的同學,仍請親送紙本申請單至各學分學程辦公室) 。
*如對申請學分學程/微學程證書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各學程設置單位。
*如對學分學程證書申請系統有任何疑問,請依所屬學制逕洽註冊組(校內分機:66101、66106-7、66254 , E-mail:register@mail.ntpu.edu.tw);或進修教育組(校內分機:18262、18230 , E-mail:yuzuyeh@mail.ntpu.edu.tw或andychuang@mail.ntpu.edu.tw)
請查閱本校教務處課務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