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誠徵約僱人員一名

  • 2021-03-05
  • 戴 政新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約僱五等280薪點(約34,916元)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0/03/03~110/03/1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地政、都市計畫、法律及不動產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承辦繼承登記案件經驗者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求外勤及加班者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各款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地登記、地籍清理、外國人及大陸地區人民地權相關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聯絡E-Mail:oa-1051@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驗、實績或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等文件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mail.taipei.gov.tw(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登記科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4,916元),得候補1名。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0年8月16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上述徵才資訊已可至下列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8%bf%ef%b8%bf%ef%bc%85%ef%bc%85%ef%bc%8a%ef%bc%85%ef%bc%85%ef%bc%86%ef%bc%885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