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業年限相關】請問是否可以申請提早畢業?

  • 2021-09-23
  • 戴 政新

依【國立臺北大學學則(https://www.ntpu.edu.tw/laws/files/a7/20210621185935.pdf)】第13條規定:
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成績優異,在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期或一學年修滿該學系、學位學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者,得向教務處或進修暨推廣部提出申請,經就讀學系、學位學程主任、學院院長同意及教務長或進修暨推廣部部主任核准後,准予提前一學期或一學年畢業。
前項申請之學生,須符合下列規定:

  • 學業總平均成績(不含提前畢業當學期)及各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以上,且在學學業總平均成績名次再該班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者(學系與學位學程皆同)。若有實習年限者,需實習已完成。
  • 提前畢業當學期學業平均分數,應達八十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