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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架構
本系畢業學分數自108學年度起調降為134學分。
各部分課程說明如下,並以109學年度入學新生之學分為例。
各學年度入學新生請點選 下列 該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查詢。
1.語文通識課程:大一國文:經典閱讀與詮釋(4學分)、大學英文/適應大學英文(4學分)
2.向度通識課程:六大向度通識課程(至少16學分),六大向度中之任五向度至少各選讀1門。
注意事項:
1.免修大一英語文課程者,原大一英文開放由學生自行選修本系或外系課程,但不包括通識課程。
2.軍訓課、體育課不計入畢業學分。
3.新增校共同必修[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學分調整說明:「學士班」學生通過下列條件之一,則符合「程式設計相關課程」規定:(1)取得校訂之校外合格證書(另參閱「臺北大學程式設計相關證照一覽表」)。(2)至少修習通過1門校訂審核列抵課程(另參閱「臺北大學程式設計相關課程一覽表」),並依該課程所屬,採計為通識、各系院專業必選修或自由學分。
4.至少應修畢取得本校或臺北聯合大學系統開設之微學程、學分學程、輔系或雙主修任一之資格;學生依本校「學程修讀辦法」及「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跨校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辦法」申請並取得微學程或學分學程結業資格之學分,可同時採計為畢業學分。[請參考本校學則第72條(連結點此)]
詳細說明,請參見本校教務處課務組公告「校定必修結構表」:(連結點此)
說明:包括綜合性基礎課程,這些課程可以培養:
1.學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基礎知識與素養;
2.學生未來進入公私部門就業或升學進修之重要專業;
3.引導修讀後續群組課程之先修課程;
4.綜合應用與學習成果展現之課程。
各年級基礎必修課程如下(半年或全年,學分):
一年級:統計學(全,4)、經濟學(全,6)、民法概要(全,6)、測量學(半,3)、建築學概論(半,2)
二年級:土地經濟學(全,4)、土地法(全,4)、地籍測量(半,3)、都市土地使用及交通運輸計畫(半,3)、地理資訊系統(半,2)、環境規劃(半,2)
三年級:土地政策(全,4)、不動產估價(半,2)、土地登記(半,2)、不動產估價實務(半,2)、都市及區域計畫理論(半,2)
四年級: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專題(半,3)(註:108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本課程為全學年4學分)
本系群組選修課程(每一群組共計10學分)
說明:
1.本系整合三年級選修課程,提供學生有系統且有彈性選擇選修課程;
2.本系學生三年級開始依個人興趣修習群組課程,於5個群組選修中至少應修完1個群組之全部選修課程方可畢業;(自110學年度入學生開始,群組課程修課年級將調整,自二年級下學期開始修習)
3.群組不需事先登記,亦可隨意跨組選修,主修群組外其他群組別選修課程視為一般選修。
各群組之課程設計說明如下:
一、經營與管理群組:
1.課程重點:以議題導向配置課程,結合基礎與當前議題於教學;理論與實務並重,以應用科學角度結合理論與實作;兼顧公私部門專業與就業需求等。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不動產分析 |
2學分 |
不動產金融 |
2學分 |
不動產開發 |
2學分 |
不動產投資 |
2學分 |
不動產經營管理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不動產估價事務所、建設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都市更新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金融機構貸款/信託部、人壽保險公私、不動產投資信託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與不動產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二、規劃與治理群組:
1.課程重點:作為都市計劃基礎課程之擴充、強化學生都市規劃實務操作基礎與進階訓練,以及都市分析方法與論理的培養。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規劃實務(一) |
3學分 |
規劃實務(二) |
3學分 |
規劃分析 |
2學分 |
都市更新 |
2學分 |
註:自106學年度開始(即104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適用),學士班三年級之規劃與治理群組,群組課程調整,以「都市更新」課程取代「計畫與社會」課程為群組課程。原「計畫與社會」課程改為一般選修課程。四年級尚未修習「計畫與社會」課程者請改修「都市更新」課程。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都市計畫技術類科」;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城鄉規劃與環境管理工程顧問公司、開發建設公司、都市設計與規劃顧問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本校都市計劃研究所、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碩士班,以及其他與規劃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三、法制與政策群組:
1.課程重點:深入探討政府部門的土地行政內容,包括土地登記、土地稅、土地重劃與徵收等課程分科授課,凸顯專業與專責;重塑地租與地稅理論的應用價值;土地政策理論基礎的解構分析,發揮政府的公益價值;計劃法規的介紹與應用,了解現行土地利用計畫與行政法關聯性,於實際從事土地使用規劃時,亦能熟悉相關法令規定。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土地稅法規 |
2學分 |
土地重劃與徵收 |
2學分 |
地租與地稅理論 |
2學分 |
土地登記實務 |
2學分 |
計畫法規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地政士、代書部、土地開發建設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相關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相關領域之國內外研究所。
四、測量與空間資訊:
1.課程重點:空間知識概念的強化與e化技術能力培育;加強測量與空間資訊人才之培養;以及結合規劃與治理、經營與管理、保育與防災,以及法制與政策等相關領域之應用。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地理資訊系統實務 |
3學分 |
航空攝影測量 |
3學分 |
測量平差法 |
2學分 |
衛星定位測量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測量製圖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測量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地理資訊公司、測量製圖公司、土地開發公司或部門…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碩士班、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測量及空間資訊組、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空間資訊、中興大學土木學系測量資訊組,以及其他與測量與空間資訊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五、保育與防災群組:
1.課程重點:建立學生對土地、生態、環境與防災的深層認知與價值、環境永續與公義之涵養、對土地與環境問題的分析與思辯能力、以及災害管理及社區安全與減災實務等。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環境生態學 |
2學分 |
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
2學分 |
土地利用與環境法 |
2學分 |
災害管理 |
2學分 |
城鄉社區安全與減災實務 |
2學分 |
註:自108學年度開始(即106學年度入學學生開始適用),學士班三年級之保育與防災群組,群組課程調整,以「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課程取代「生態台灣」為群組課程,原「生態台灣」課程改為一般選修課程。四年級尚未修習「生態台灣」課程者請改修「資源與環境經濟學」課程。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城鄉規劃與環境管理工程顧問公司、社區規劃師、環境生態非營利組織、國家災害防救災中心…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本校都市計劃研究所、本校自然環境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碩士班、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碩士班,以及其他與規劃、保育與防災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六、國際化群組:
1.課程重點:拓展國際視野與國際化能力,培育國際化人才,加強國際交流,鼓勵積極參與國外各項專業競賽與參訪活動;加強國際接軌,使學生未來能順利接軌國際碩博士班課程;整合跨領域專業,培養學生成為高階領導人之能力,培養學生至海外或外商就業支各項能力。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不動產個案研究 |
2學分 |
國際住宅政策 |
2學分 |
進階國際不動產個案研究 |
2學分 |
國際財產評價與利用 |
2學分 |
永續與韌性城市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不動產估價公司、不動產投資與開發公司、銀行金融投資與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其他與不動產相關之海外或外商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與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歷年各群組選修課程一覽表,請參考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學分進度表的群組課程欄位。或(點此連結)。
本系一般選修課程(至少40學分)
說明:
1.本系另開設各領域之相關課程,提供學生自行選修,以補充基礎專業知識及滿足多元興趣。
2.本系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含共同課程)共16學分。此外系學分含共同科課程但不包含通識教育、軍訓及體育課程。
3.本系學生修畢輔系或雙主修規定之學分,得採計為本系畢業學分中外系選修課程(含共同選修)至多16學分。本項學生應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於大四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