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與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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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工讀與徵才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5等約僱人員

正取1

備取2

職缺別:全職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1、辦理園區開發相關行政庶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3)

學歷/檢定要求: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徵才條件

1、有地政、都市計畫、建築、土木相關背景者尤佳。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報名手續

1、報名期限:自11425日起至1142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採紙本郵寄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發展科5等約僱人員」。

(1)收件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 吳小姐收。(02-29603456#5472)

(2)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3樓。

3、請以A4格式雙面列印下列資料,依序以長尾夾或迴紋針固定即可,勿裝訂:

(1)甄選報名表(雙面列印,得自本公告網頁連結下載),需含簡要自介、學歷、工作經歷、專業證照等,並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

(4)上述各影本資料均需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資料若有不實,責任自負。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正取1人。備取至多擇優2人,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限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並依規定辦理後續僱用手續。面試無適當人選時,得予從缺。未獲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3、報名資料原則不予發還,如有返還書面資料之需要者,請逕自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備  註

1.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

2.本甄選規定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點選此下載)

原始網站連結: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id=361671ed057b47bd&dataserno=216d256adb615da5cde7e310a2bbdc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