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與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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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工讀與徵才

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成徵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2

候補:4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4/06/12~114/06/17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約僱51280薪點(月支酬金38,948元)。

 

工作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1

聯絡E-Mailam6655@ntpc.gov.tw

聯絡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617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 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 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 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4617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9517282曾小姐。

4.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 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為11410月間),僱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個人全部資料 

徵才資訊: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EF%BC%A0%EF%BC%A0%EF%BC%85%EF%BC%81%EF%BC%86%EF%BC%81%EF%BC%83%EF%BC%85%EF%BC%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