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兆杰永婕獎學金】即日起接受申請至10月24日(星期五)截止(更正申請程序為上傳至表單)
一、獎學金介紹:
本系傑出系友王兆杰學長為鼓勵學生努力向學,特設置本獎學金。為辦理本獎學金之申請、發放等相關事宜,訂定「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兆杰永婕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請點此下載)。」
二、本獎學金分為優秀獎學金與卓越獎學金兩類,設置目的如下:
(一)優秀獎學金:為鼓勵學生努力向學,於學業或特定專業領域學有專精者。
(二)卓越獎學金:非以課業成績為優先考量,綜合參與本系或校內外各項活動表現卓越者。
三、申請資格:
(一)優秀獎學金:凡就讀本系學士班、進修學士班與碩士班學生(不含延畢生)。
(二)卓越獎學金:凡就讀本系各學制之學生(不含延畢生)。
符合前述申請資格,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前一學年操行有懲處記錄者。
(二)前一學年已領取本獎學金者。
四、名額與金額
(一)優秀獎學金:本系學士班 4 名、進修學士班 2 名,以及碩士班 2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二)卓越獎學金:不分學制,獎助 1 名,獎學金新台幣二萬元整。
五、申請者檢附下列資料: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如實施辦法之附件)。
(二)檢附前一學年度於本系修業之歷年成績單一份。
(三)各項活動參與及表現事蹟及其證明文件。
六、申請程序
(一)本獎學金每學年辦理一次,預計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由系辦公室公告受理。
(二)申請者填具申請表送請導師簽章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三)請於截止(10/24)前至下列表單https://forms.gle/FhgTr9Q2Dp19KG5L6填寫資料,並上傳前述應檢附資料。
七、審查方式:
系辦公室於獎學金申請截止後,彙整相關申請資料,提送至學生事務委員會針對各申請人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進行審查決議。
八、獎學金發放與表揚:
預計安排於今年度系慶活動當天(11/8,六)上午頒獎,屆時獲獎者務必到場受獎。
備註:1.優秀獎學金、卓越獎學金得同時申請;2.可同時送件申請系友會獎學金,後續老師在會議上會一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