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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3
課務公告

【實習課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實務操作課程公告

#115.03.01:新增實習單位資訊,編號公50高雄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私私50和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實習分享簡報連結。相關資訊請點選實習單位清單下載瀏覽(黃色底色為114年度實習經驗分享,藍色為之前年度實習經驗分享,以上實習經驗僅供參考)

 

#115.02.26:新增實習單位資訊,編號公40-46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編號47-49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私46現代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私47中華徵信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私48-49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相關資訊請點選實習單位清單下載瀏覽。

#115.02.25:新增實習單位資訊,編號公26-30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編號31-39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私43展碁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私44-45誠石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相關資訊請點選實習單位清單下載瀏覽。

課程目標:

係為了增加同學對本系相關領域各單位組織架構、運作狀況與工作內容之瞭解,特安排同學至實習單位進行實習,並藉此培養溝通協調、合作與解決問題之能力。

課程操作方式與各事項作業時間點:

本課程為2學分選修課。實習天數至少22個工作天,若有實習單位要求延長實習天數,則依實習單位要求辦理,請同學自行考量後,依其實習條件與內容之安排進行實習。

期初(223日至331日):確認實習單位與選課事宜

截至目前提供之實習單位、名額、實習內容等相關資訊如附件1實習單位清單(請點此下載。另外113學年度實習同學簡報檔將搭配實習講座分享活動陸續上傳),請自行點選參閱參考。另外,尚有部分單位在確認實習名額與內容中,待確認後將補上,並以其他顏色註明。

#223()226(),以及32()34()36()每天中午12:10-13:00舉辦實習課程講座活動(如附件2請點此下載)包括:1.課程操作(包括申請、選課、實習單位等事項)進行說明;2.邀請去年實習學長姐進行實習經驗分享,提供選擇實習單位參考。

#312()邀請國泰人壽不動產部人才招募主管解析【面試準備與技巧】。

*223()實習課程說明簡報檔如附件3(請點此下載)

*原則上請以系上提供的實習單位為主,若有自行尋找實習單位之例外狀況,請填寫附件4非系辦提供之實習單位資訊表(請點此下載),並於313()前交至系辦公室。

#面試之單位實習申請(第一階段):須於3/12()填寫GOOGLE表單(連結:https://forms.gle/5CQChjMMyDkZsF4t7),並上傳第一階段實習申請表及履歷(如附件5申請表請點此下載、履歷範本請點此下載)

*316()324()期間安排實習單位進行面試作業(面試時間地點待確認後上傳)

#面試之單位實習申請(第二階段):須於327()23:55前填寫GOOGLE表單(預計於325日提供連結)

*第二階段模擬試排,有意參加者請於324()前填寫GOOGLE表單(預計於312日提供連結),此表單僅供模擬試排使用,非強迫且不影響正式申請。模擬試排結果預定於325()中午前以電子郵電方式將試排結果寄送給參與模擬試排之同學。

 

#329()前公告初步分配結果。

#330()中午12:10舉辦實習課程說明會(地點尚未確定,確定後公告),協調並確認實習單位與組別,並說明實習課程後續注意事項,若有興趣前往目前有缺額之單位實習者,務必出席。

#331()由系辦將確認之各組選課名單送至課務組加入修課名單。

 

注意事項:

1.實習單位確認後才選課,以免無單位實習,無成績可打。由於本課程選課名單須待確認實習單位後才能於331日將修課名單送給學校,所以在此之前各位同學應自行檢視不含本實習課程之本學期學分數應達規定之16學分,避免最後因故未能修到本課程而造成註冊未完成之困擾。

2.若有意修習本課程者,務必踴躍參加223日至36日,以及312日實習講座活動。

 

期中(4-6):實習或安排活動、其他事項

#部分實習單位要求學期間實習,實習同學依其要求前往實習。

#4-5月底前視情況安排實習單位到校介紹或安排至實習單位參訪(後續將與授課老師確認,如有安排將公告於數位學苑)。

#視狀況協調安排由實習同學學習與實習單位聯絡(對應到未來求職聯絡)。

#4月底回報實習期間(至少22個工作天,部分單位要求延長實習時間),並提供投保資料,預計將申請「高教深耕」補助保險費用,由系辦公室協助辦理團體保險。

#簽署「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實務操作」課程實習家長同意書,請於5月底前回報至系辦公室。

 

學期結束後(615日至831日)

#學期結束前將舉辦實習行前說明會,說明實習注意事項與第一天報到時間窗口等資訊。

#學期結束後開始依各實習單位要求之時間或回報之實習期間前往實習。

#實習結束後一周實習生繳交實習手冊、實習報告等文件。

#實習結束後實習單位交實習評量。

#彙整實習手冊與實習評量後,由授課老師批打最後成績。

 

注意事項:

#限大三以上學生方可參加實習,應屆畢業生若選修此課,於實習完畢前不得要求提前給予分數。

#實習天數至少為22個工作天,同一實習單位同學應於同一時間進行實習(此部分於學期中確認)。各實習機構實習時數請參閱本系網頁公告,並需依各實習機構要求進行實習。

#本課程成績包括(1)機關督導之實習考核評量表佔70%;(2)參考修課同學繳交之實習日誌、實習報告及回饋表予以評分,佔30%。自110學年度開始以「通過」或「不通過」方式呈現於成績單上。

#學生實習過程不需支付實習費用,支領任何薪津與否,則視各實習機構實習條件而定。

#學生進行校外實習前,系上協助進行團體加保,若有高教深耕經費支應,將由該經費支出。

#已分發實習機構()之同學,除有不可抗力之情事外,應於規定之時間向機構()報到,且已分發者不得要求機構()變更實習內容或中途退出實習,否則本課成績以零分計。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至系辦公室詢問戴助教。

若有更新訊息將以不同顏色註記,並標註公告時間,敬請擬修課同學務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