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架構
本系畢業學分數自108學年度起調降為134學分,適用於108學年度(含)以後入學新生。
本系課程結構可分為下列四部分,包括校定必修課程、本系基礎必修課程、群組選修課程,以及一般選修課程。
各部分之學分數與要求,因每學年度的變動略有不同,詳細部分請參閱各學年度入學者適用之課程規劃表與相關連結說明。
[舊制] 107學年度(含)以前入學者畢業學分為142學分,包含校定必修(102-106學年度28學分,107學年度24學分)、本系基礎必修課程61學分、群組選修課程10學分,以及一般選修課程(102-106學年度43學分,107學年度47學分)
本系學士班於113學年度入學者開始實施新的群組課程規劃表,詳細內容請看113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本系學士班於112學年入學者開始實施「學士班學生,必須修習至少一科本系開設的全英語課程方能畢業」之畢業條件要求,此要求包含自112學年度開始申請之雙主修學生。
各部分課程說明如下,各學年度入學新生請點選 下列 各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查詢。
課程規劃表僅列最近七年者,若需更久以前之課程規劃表,請聯絡本系李助教。
113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適用新調整之群組課程)
112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111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110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109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108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107學年度專業科目規劃表
校定必修課程(共計24學分)
1.語文通識課程:大一國文:經典閱讀與詮釋(4學分)、大學英文/適應大學英文(4學分)
2.向度通識課程:六大向度通識課程(至少16學分),六大向度中之任五向度至少各選讀1門。(通識教育課程架構連結)
3.體育課程應修完4學期(0學分)
注意事項:除畢業學分外其他應完成之要求
1.104至109學年度入學者,以及110學年度以後入學者,因本校校定必修有不同的調整與要求,請參見本校教務處課務組公告「校定必修結構表」:(連結點此)。
2.免修大一英語文課程者,原大一英文(107學年度以後入學者為4學分)開放由學生自行選修本系或外系課程,但不包括通識、體育、軍訓類課程。此部分亦不可由修畢輔系或雙主修規定之學分抵算。擬申請免修或抵免者請下載申請表( 申請表下載 ),相關法令標準請(點此連結)。此項主管單位為語言中心,學生若有疑問可逕行洽詢。
3.自112學年度起,大一國文免修與抵免之相關規定,請詳中文系網頁或 (點此連結) 新規定
4.軍訓課、體育課不計入畢業學分。
5.自110學年度起新增校共同必修[程式設計相關課程]學分調整說明:「學士班」學生通過下列條件之一,則符合「程式設計相關課程」規定:(1)取得校訂之校外合格證書(另參閱「臺北大學程式設計相關證照一覽表」)。(2)至少修習通過1門校訂審核列抵課程(另參閱「臺北大學程式設計相關課程一覽表」),並依該課程所屬,採計為通識、各系院專業必選修或自由學分。
6.自110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跨域學習規定]:至少應修畢取得本校或臺北聯合大學系統開設之微學程、學分學程、輔系或雙主修任一之資格,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學生依本校「學程修讀辦法」及「臺北聯合大學系統跨校學分學程暨微學程辦法」申請並取得微學程或學分學程結業資格之學分,可同時採計為畢業學分。[請參考本校學則第72條(連結點此)]。1130605
本系基礎必修課程(共計60學分)
說明:包括綜合性基礎課程,這些課程可以培養:
1.學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基礎知識與素養;
2.學生未來進入公私部門就業或升學進修之重要專業;
3.引導修讀後續群組課程之先修課程;
4.綜合應用與學習成果展現之課程。
各年級基礎必修課程如下(科目名稱:半年或全年,學分數):
一年級:統計學(全,4)、經濟學(全,6)、民法概要(全,6)、都市計畫(全,6)、測量學(半,3)、建築學概論(半,2)
二年級:土地經濟學(全,4)、土地法(全,4)、地籍測量(半,3)、都市土地使用及交通運輸計畫(半,3)、地理資訊系統(半,2)、環境規劃(半,2)
三年級:土地政策(全,4)、不動產估價(半,2)、土地登記(半,2)、不動產估價實務(半,2)、都市及區域計畫理論(半,2)
四年級: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專題(半,3)
本系群組選修課程
108~112學年度入學者每一群組共計10學分
113學年度以後入學者每一群組共計12學分
說明:
1.本系整合選修課程並依主題設計,108~112學年度入學者為6個群組,113學年度以後入學者為5個群組,提供學生具系統性之彈性選擇選修課程。
2.本系學生2年級下學期開始依個人興趣修習群組課程,至少應修完1個群組之全部選修課程方可畢業。
3.群組不需事先登記,亦可隨意跨組選修,主修群組外其他群組別之課程亦可選修並計為本系選修課程。
各群組之課程設計說明如下,113學年度以後入學者適用部分將另行標示:
一、經營與管理群組:
1.課程重點:以議題導向配置課程,結合基礎與當前議題於教學;理論與實務並重,以應用科學角度結合理論與實作;兼顧公私部門專業與就業需求等。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不動產市場分析 | 2學分 |
不動產金融 | 2學分 |
不動產開發 | 2學分 |
不動產投資 | 2學分 |
不動產經營管理 | 2學分 |
國際住宅政策 (113入學者適用)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不動產估價事務所、建設公司、資產管理公司、都市更新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金融機構貸款/信託部、人壽保險公私、不動產投資信託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與不動產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二、規劃與治理群組:
1.課程重點:作為都市計劃基礎課程之擴充、強化學生都市規劃實務操作基礎與進階訓練,以及都市分析方法與論理的培養。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規劃實務(一) | 3學分 |
規劃實務(二) | 3學分 |
規劃分析 | 2學分 |
都市更新 | 2學分 |
永續與韌性城市 (113入學者適用)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都市計畫技術類科」;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城鄉規劃與環境管理工程顧問公司、開發建設公司、都市設計與規劃顧問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本校都市計劃研究所、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碩士班,以及其他與規劃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三、法制與政策群組:
1.課程重點:深入探討政府部門的土地行政內容,包括土地登記、土地稅、土地重劃與徵收等課程分科授課,凸顯專業與專責;重塑地租與地稅理論的應用價值;土地政策理論基礎的解構分析,發揮政府的公益價值;計劃法規的介紹與應用,了解現行土地利用計畫與行政法關聯性,於實際從事土地使用規劃時,亦能熟悉相關法令規定。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土地稅法規 | 2學分 |
土地重劃與徵收 | 2學分 |
地租與地稅理論 | 2學分 |
土地登記實務 (113入學者適用新課程) 法律與制度經濟學 |
2學分 |
計畫法規 | 2學分 |
住宅問題 (113入學者適用)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地政士、代書部、土地開發建設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其他相關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相關領域之國內外研究所。
四、測量與空間資訊群組:
1.課程重點:空間知識概念的強化與e化技術能力培育;加強測量與空間資訊人才之培養;以及結合規劃與治理、經營與管理、保育與防災,以及法制與政策等相關領域之應用。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地理資訊系統實務 | 3學分 |
航空攝影測量 | 3學分 |
測量平差法 | 2學分 |
衛星定位測量 | 2學分 |
數位影像處理 (113入學者適用)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測量製圖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測量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地理資訊公司、測量製圖公司、土地開發公司或部門…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成功大學測量及空間資訊學系碩士班、台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測量及空間資訊組、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空間資訊、中興大學土木學系測量資訊組,以及其他與測量與空間資訊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五、保育與防災群組:
1.課程重點:建立學生對土地、生態、環境與防災的深層認知與價值、環境永續與公義之涵養、對土地與環境問題的分析與思辯能力、以及災害管理及社區安全與減災實務等。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環境生態學 | 2學分 |
資源與環境經濟學 | 2學分 |
土地利用與環境法 | 2學分 |
災害管理 | 2學分 |
城鄉社區安全與減災實務 | 2學分 |
永續與韌性城市 (113入學者適用) |
2學分 |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城鄉規劃與環境管理工程顧問公司、社區規劃師、環境生態非營利組織、國家災害防救災中心…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本校都市計劃研究所、本校自然環境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成功大學都市計劃學系碩士班、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碩士班,以及其他與規劃、保育與防災相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六、國際化群組:(本群組自113學年入學者後不適用)
2.開設課程:
課程名稱 | 學分數 |
不動產個案研究 | 2學分 |
國際住宅政策 | 2學分 |
進階國際不動產個案研究 | 2學分 |
國際財產評價與利用 | 2學分 |
永續與韌性城市 | 2學分 |
註:國際化群組自109學年度至112學年度之間設置,106-108學年度入學學生亦可選修國際化群組完整課程,作為符合畢業資格之要件。
唯自113學年度以後之入學者即不適用。
3.未來發展:
(1)就業:1.可報考公職考試: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普通考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之「地政類科」、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台糖、台水、中油、台電)聯合招考之地政、土地開發類;2.可報考專業證照考試: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等;3.可投入私部門就業:不動產估價公司、不動產投資與開發公司、銀行金融投資與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其他與不動產相關之海外或外商公司等。
(2)升學:可報考本系碩士班、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碩士班、逢甲土地管理研究所,以及其他與關之國內外研究所。
本系一般選修課程(24~40學分/自由選擇)
說明:
1.本系另開設各領域之相關課程,提供學生自行選修,以補充基礎專業知識及滿足多元興趣。
2.一般選修與外系選修課程合計需達40學分。
3.本系學生修畢輔系或雙主修規定之學分,其雙主修或輔系之課程與本系選修同名者(詳見本系專業科目規劃表,如:微積分、電腦概論與程式設計等科),學生若雙邊均要認列學分,應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填寫學分抵免申請表於規定時間內提出申請。雙方同意後,註冊組將會在學生之歷年成績單備註欄註明。
外系與共同科選修課程(0~16學分/自由選擇)
說明:
1.本系選修學分中學生可選修本校其他系所或共同科開設之課程,以滿足多元興趣。亦可選修外校系(四年制大學部課程)學分,外校課程應辦理跨校選課且限本校於該學期未開設相同課程者。
2.本系學生畢業學分中得承認學生選修外系課程(含共同課程)共16學分(適用108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此外系學分含共同科課程但不包含通識教育、軍訓及體育課程。
3.雙主修或輔系學生應自行確認該雙主修系或輔系,是否同意課程可雙重承認,以及可雙重承認之範圍。此部分應於大四下學期加退選結束前填寫本系雙主修暨輔系學生畢業學分採計申請書(自107學年度入學者開始適用) 並繳交至系辦公室,方能採計。(點此下載)
4.若學生已於大一時申請通過免修大一英文,則外系學分最多可再加4學分。唯此部分不可以用雙主修或輔系學分抵充。
5.此部分107學年度入學者為14學分。106學年度(含)以前者為10學分。